1.申请条件
接受过12年学校教育,或者完成了与之相同的教育课程并得到有关部门承认的。
日语能力考试4级以上的合格者,或具有与日语能力4级相当程度的。
年龄在25岁以下。
2.申请方法
原则上按下列方式中的任何一项提交下述所需申请材料。
(1)通过代理人(中介机构或介绍人)向学校提交。
(2)中国?韩国以外的申请者请直接同学校联络。
3.申请材料
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,先将事前调查表(本校指定用纸)及证明最终学历的毕业证书(复印件)成绩表(复印件)交付我校。
提交期限:
2003年10月17日(星期五)必到
提交方法:
邮寄、传真、直接递交到学院窗口
只有事前调查合格者稍后提交下列申请材料。
(1)申请者本人
1)
入学申请书(本校指定用纸) 1份
2) 履历书(本校指定用纸) 1份
3) 最终学历的毕业证书(原件) 1份,又高中?中专毕业后,如有升学者,请一并提交高中的「毕业证书」(原件)。
4) (在职者提交) 在职证明书 1份
5) 照片(横 3CM ×竖 4CM
) 6张
6) 日语学习证明书(本校指定用纸或符合其内容的证明)
或者,日语能力考试 4级以上的合格书(原件)
1份
7) 户口薄(原件) 1份
又,非中国国籍的,请提交与之相当的材料。
户口薄与现住所有出处的,请提交相关的证明。
8) 毕业合影照(能够清楚确认本人位置的照片)
1份
(2)经济担保人
1) 经济担保书(本校指定用纸) 1份
2) 在职证明书 1份
* 在中国的情况下,还需在职证明书的公证书、营业许可证的公证书
3) 存款证明书(原件)?存单(复印件)
各1份
4) 外汇存款证明书、及存折的复印件
各1份
* 在中国的情况下必备
5) 能证明过去3年间全年所得情况的材料(原件)
1份
* 在中国的情况下,还需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
户口薄与现住所有出处的,请提交相关的证明。
6) 户口簿(原件) 1份
* 户口簿与现住所有出处的,请提交相关的证明
7) 证明申请人与经济担保人的关系的公证书
1份
中国------ 亲属关系公证书 (原件)
韩国------ 户籍原本
非中国,韩国国籍的,请提交与之相当的材料。
(3)其他的材料
1) 译文
2) 本校另外指定的材料
4.选拔方法
在当地进行的∶面试(申请人及经济担保人),笔试(日语,数学等)
在日本进行的∶材料审查
5.提交申请地址
邮政编码 650-0025 神户市中央区相生町
4-5-16
克拉克外语学院 (收)
6.入学前的手续
(1) 通过以上的审查,获得本校入学许可的申请者,由本校向入国管理局提交申请在留资格时所需的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」的材料。
(2) 入国管理局审查结果出来后,本校通过申请代办人或中介机构通知到申请人本人。同时,
给得到在留资格认定的申请人交付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」(复印件),
没有得到在留资格认定的申请人交付「不交付通知书」(复印件)。
(3) 得到在留资格认定的申请者,应当迅速交纳入学金及学费。本校在确认支付情况后∶按照
2(1)所述将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」(原件)及「入学许可书」(原件)交付给申请代办人或中介机构。
(4) 收到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」(原件)的申请者,应迅速携带护照,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」(原件),
「入学许可书」(原件)到日本驻外领事馆办理就学签证。以便尽早办好来日本的手续,及时参加学校的入学式。
7.费用
(1) 报名费 30,000日元 (报名时交付,不退还)
(2) 入学金 50,000日元
(3) 学费 560,000日元 (1年)
*
原则上没有全额交付入学金及学费的,学校不与以转交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」。
* 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取得到日本的就学签证,或申请人辞退入学的,已经支付的费用中仅学费可以退还。
* 入学后 6个月,在得到本人,经济担保人,申请代办人或者中介机构,本校四方的同意而归国的,如果能出具归国证明,退还下一年度的学费可以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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